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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十二铜表法》的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
A、《十二表法》是关于犯罪、刑罚、土地占有、债务、家庭、继承和诉讼等方面的法规
B、《十二表法》是罗马最古的立法文献,是罗马法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C、《十二表法》是罗马国家的第一部法律,它主要是对罗马习惯法的总结
D、《十二表法》的主要特点是诸法和体、私法为主,比较注重对实体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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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十二铜表法》是罗马法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在此之前由于使用习惯法,司法权又操纵于贵族,任其解释,大行司法专横,引起平民不满。结果是元老院被迫于公元前454年成立了十人理发委员会,并于公元前451年制定法律十表公布于罗马广场。次年,又制定法律两表,作为对前者的补充。《十二铜表法》的篇目一次为传唤、审理、索债、家长权、继承和监护、所有权和占有、土地和房屋、私犯、公法、宗教法、前五表的追补及后五表的追补。其特点为诸法合体、私法为主,程序法优于实体法。《十二铜表法》是罗马国家第一部成文法,它总结了前一阶段的习惯法,并为罗马法的发展奠定了基础。许多世纪以来,《十二铜表法》被认为是罗马法的主要渊源。从上述背景介绍,可以得知,选项A中的“犯罪、刑罚”内容是错误的;选项C中,《十二铜表法》是罗马国家的第一步成文法律,而不是第一部法律,所以也是错误的;选项D中《十二铜表法》是比较注重对程序法的规定,所以也是错误。
2、单项选择题 与大陆法系相比,下面属于英美法的基本特点的有()。
A、从运用法律的推理方法来看,法官通常采用的演绎法
B、以罗马法为历史渊源,同时受到日耳曼法的强烈影响
C、法官对法律的发展所起的作用举足轻重,普通法系素有“法官造法”之称
D、从法律结构传统来看,基本结构是在公法和私法的分类基础上建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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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英美法系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以判例法为主要法律渊源;第二,以日耳曼法为历史渊源;第三,法官对法律的发展所起的作用举足轻重;第四,以归纳为主要推理方法;第五,不严格划分公法和私法。因此,只有C选项是正确的。
3、多项选择题 英美法系的特点是()
A、以判例法为主要法律渊源
B、以日耳曼法为历史渊源
C、法官对法律的发展所起的作用举足轻重
D、不严格划分公法和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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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英美法系的特点包括:1、以判例法为主要法律渊源。法律渊源一般分为普通法、衡平法、制定法,其中判例法的地位很高。2、以日尔曼法为历史渊源。英国法是在日尔曼法——盎格鲁·撒克逊法的基 础上发展起来。3、法官对法律的发展所起的作用举足轻重。法官的判决本有具有立法的意义,普通法系有“法官造法”之称。4、以归纳为主要推理方法。5、不严格划分公法和私法。
4、多项选择题 日本于1889年2月11日正式颁布了《大日本帝国宪法》,后来通称“明治宪法”。关于该宪法的基本内容和特点表述错误的是:()
A、它是基于君主主权思想制定的一部“钦定”宪法
B、它对人民的权利做出了详细具体的规定,并且非经 法定程序不得剥夺
C、它深受法国宪法的影响,仅有3条为日本所独创
D、是一部带有明显封建性和军事性的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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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本题解析:本题所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选项A“它是基于君主主权思想制定的一部‘钦定’宪法”属于《大日本帝国宪法》的基本内容和特点,选项D也是正确的。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C。
5、多项选择题 名例律是我国古代律典总则部分的名称。它的形成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下列关于这个过程的说法,哪些项是正确的?
A、名例律的形成最早可以追溯到战国李悝《法经》的“具法”篇
B、三国时期的《曹魏律》将“具律”改为“刑名”置于律首
C、《晋律》在“刑名律”后增加“法例律”,丰富了刑法总则的内容
D、《北魏律》全面总结立法经验,将“刑名律”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一篇,充实了刑法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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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作为我国古代律典总则部分的名例律,其内容包括五刑、十恶、八议等基本制度和适用于整部律典的基本原则。名例律的形成可以追溯到战国。李悝《法经》的“具法”篇。商鞅该法为律,至汉代《九章律》皆称“具律”;三国时期的《曹魏律》将“具律”改为“刑名”置于律首;《晋律》在“刑名律”后增加“法例律”,丰富了刑法总则的内容;《北齐律》全面总结立法经验,将“刑名律”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一篇,充实了刑法总则。由此可见,选项A、B、C都是正确的,D项错在将《北齐律》误为《北魏律》。
6、单项选择题 日本“明治宪法”主要参考了下面哪一国的法律?()
A、英国
B、法国
C、德国
D、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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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1889年2月ll日,明治天皇正式颁行《大日本帝国宪法》,因其颁布的年代又被后世通称为“明治宪法”。这部宪法深受德国宪法的影响,有46个条文抄自普鲁士宪法,仅有3条为日本所独创。
7、多项选择题 1946年日本和平宪法吸收了欧美资本主义国家宪法通行的原则,它同战前帝国宪法相比,具有的特点包括()。
A、天皇成为象征性的国家元首
B、规定放弃战争原则,仅保留自卫权
C、实行三权分立与责任内阁制
D、扩大了国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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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战后,在反法西斯民主力量的推动下,日本于1946年2月开始新宪法的制定工作。草案经反复审议修改,于1946年11月3日颁布,1947年5月3日正式实施。和平宪法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天皇成为象征性的国家元首。第二,实行三权分立与责任内阁制。第三,规定放弃战争原则,仅保留自卫权。第四,扩大了国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所以,ABCD为正确选项。
8、多项选择题 1790年在英国发生了一起案件,一对夫妇准备离婚,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上产生分歧。依据英国原来确定的一个先例,当时的情况下孩子归父亲抚养,但依据衡平法院的审判实践,孩子应当归母亲抚养。关于此案的处理哪一项是正确的?
A、依据普通法处理
B、依据先例中确立的原则处理
C、依据衡平法处理
D、由国会对先例进行解释后再由法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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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D
本题解析:大陆法系又称民法法系、罗马法系、罗马-日尔曼法系,它是以罗马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它产生在欧洲大陆,扩大化到拉丁族和日尔曼族各国。大陆法系渊源于古罗马法,经过罗马法复兴(11-16世纪)、资产阶级革命(18世纪),于19世纪发展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法系。以《法国民法典》(1804年)和《德国民法典》(1900年)为代表形成两个支系。大陆法系的特点包括:1、法律渊源传统:具有制定法传统,为主要法律渊源,判例一般不被作为正式法律渊源(除行政案件外),对法院审判无拘束力。2、法典编纂传统:基本法律一般采用系统的法典形式。3、法律结构传统:在公法和私法的分类基础上建立。传统意义上的公法包括宪法、行政法、刑法诉讼法;私法包括民法和商法。4、运用法律推理方法:演绎法(往往需要对法律原理、概念、术语等进行法律解释)。5、诉讼程序传统:职权主义,法官积极主动。大陆法系具有制定法的传统,制定法为其主要法律渊源。但是在当代,判例在大陆法系国家中的地位也是日渐提高的,虽然还不是正式法律渊源,但已经得到重视,尤其是在行政法中,法国的行政案件基本是依据判例判决的。所以,选项B的说法是错误的。选项C错误的把英美法系的诉讼程序传统——当事人主义当作大陆法系的诉讼程序传统,而大陆法系是职权主义,即法官在诉讼中起主导作用。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D。
9、多项选择题 1889年日本宪法是一部带有明显()的宪法。
A、自由资本主义
B、封建性
C、战争性
D、军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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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D
本题解析:日本明治宪法规定,国家管理形式为君主立宪政体,但却赋予天皇至高无上的权威,事实上是用议会民主外衣,掩盖天皇专制制度。总之,1889年宪法是一部带有明显封建性和军事性的宪法。
10、单项选择题 清末刑法典修订活动中,最重要的变革成果就是《大清新刑律》。下列有关该法律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大清新刑律》效仿资产阶级刑法,确定了以自由刑为中心,由主刑和从刑组成的刑罚体系。主刑分为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留、没收五种,从刑有褫夺公权和罚款
B、《大清新刑律》特设“保安处分”专章
C、《大清新刑律》确立了罪刑法定原则
D、《大清新刑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专门规定犯罪与刑罚的刑事法典,废除了旧律维护专制制度和封建伦理的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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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大清新刑律》是清廷于1911年1月25日公布的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专门规定犯罪与刑罚的刑事法典,但仍保持着旧律维护专制制度和封建伦理的传统,在该律的背后附加了以维护封建礼教为宗旨的《暂行章程》。所以选项D是错误的。《大清新刑律》效仿资产阶级刑法,确定了以自由刑为中心,由主刑和从刑组成的刑罚体系。主刑分为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留、罚金五种,从刑有褫夺公权和没收。所以选项A是错误的。《大清新刑律》特设“妨害国交罪”,而设立“保安处分”专章的是1935年政府在修订刑法典时效仿德意日等国家刑法的产物,所以选项B是错误的。《大清新刑律》规定:“法律无正条者,不问何种行为,不为罪”,确立了罪刑法定原则,所以C项是正确的。
11、单项选择题 秦朝时期,有孙某和刘某是邻居,但双方关系很差,互相仇视。有一日孙某到县令处告发刘某,称刘某与自家的同母异父的妹妹安某通奸(秦律规定,同母异父兄妹通奸,处弃市),要求县令对刘某定罪。经县令调查,孙某告发之事纯属捏造,是孙某为泄私愤而编造的。根据案情,本案如何处理?
A、孙某积极向官府报告可能存在的犯罪,即使错误,亦不构成犯罪
B、孙某为泄私愤而诬告刘某,构成诬告罪,但应未造成损失,从轻发落
C、孙某的行为构成诬告罪,以诬告罪惩处
D、孙某的行为构成诬告罪,处以弃市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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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首先,根据秦律,故意捏造事实与罪名诬告他人,即构成诬告罪,孙某为泄私愤捏造事实,告发刘某与安某通奸,构成诬告罪。同时,秦律规定,诬告者实行反坐原则,即以被诬告的人所受的处罚,反过来制裁诬告者。因此,本案中,诬告者孙某应当受到他诬告刘某的通奸罪的处罚,即弃市。故答案为D。常见错误分析:有的考生没有理解秦律的“诬告反坐”原则,诬告者赵某应当受到他诬告钱某的通奸罪的处罚,而不是诬告罪的刑罚。该题提醒考生在复习时,要注意理解重要朝代的刑罚的基本原则。
12、多项选择题 高速公路路基土的干湿类型状态应处于()。
A.超干燥
B.干燥
C.中湿
D.潮湿
E.过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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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3、多项选择题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德国封建时代最著名的习惯法汇编是《加洛林纳法典》
B、法国《人权宣言》第一次明确而系统地提出了资产阶级民主和法制的基本原则
C、日本明治维新以后,以法国法为蓝本建立了六法体系
D、法国1791年宪法确立的君主立宪政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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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D
本题解析:德国封建时代最著名的习惯法汇编是《萨克森法典》,大约编纂于1220年,其内容主要是关于民事、刑事问题的地方习惯法和诉讼规则,以及调整封建关系的采邑法。封建时代后期出现了一部以帝国名义颁布的刑法典--《加洛林纳法典》(1532年颁布)。该法典共179条,主要包括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方面的内容,被多数邦国长期援用,在德国封建法的发展中具有重要影响。所以选项A错误。日本明治维新之后,深受德国的影响,以德国普鲁士宪法为蓝本,制定了日本宪法。所以D错误。
14、单项选择题 清朝乾隆年间,刘统勋担任刑部尚书一职,下列对刘统勋的职权,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A、他可以审理中央和地方百官的犯罪
B、他可以复核地方上报的死刑案件
C、他可以主持司法行政与律例修订事宜
D、他可以督察百官风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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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清代刑部是清朝的主审机关,为六部之一,执掌全国“法律刑名”事务,下设十七清吏司分掌京师和各省审判事务。刑部是清朝最重要的司法机构,主要负责:一是审理中央百官犯罪;二是审核地方上报的重案(死刑应交大理寺复核);三是审理发生在京师的笞杖刑以上案件;四是处理地方上诉案及秋审事宜;五是主持司法行政与律例修订事宜。所以,选项A的错误在于,清代的刑部尚书不能审理地方官员的犯罪,他只负责审理中央百官的犯罪。依清律规定,大理寺的主要职责是复核死刑案件,平反冤狱,同时参与秋审、热审等会审,如发现刑部定罪量刑有误,可提出封驳。所以B项中复核地方上报的死刑案件的职能是大理寺的职能,而不是刑部的职能。清承明制,都察院是全国最高监察机关,负责督察百官风纪、纠弹不法,同时负有监督刑部、大理寺之责。亦可参与重大案件的会审。所以D项中督察百官风纪应当由督察院进行,而不是刑部职能。因此,选项C是本题的正确答案。
15、单项选择题 唐朝贞观年间,一名日本人在长安殴打一名波斯人,造成该波斯人重伤,关于处理此案所应该依据的法律有以下一些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A、由双方协商选择唐朝、日本或波斯的法律处理
B、按照唐朝的法律处理
C、按照日本的法律处理
D、按照波斯的法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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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唐律·名例律》规定:“诸化外人,同类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即同国籍外国侨民在中国犯罪的,由唐王朝按其所属本国法律处理,实行属人主义原则,不同国籍侨民在中国犯罪者,按唐律处罚,实行属地主义原则。在当时不仅维护了国家主权,同时也比较妥善地解决了因大量外国侨民前来所引起的各种法律纠纷问题。由此可见,本案中,日本人在长安殴伤波斯人,显然属于不同国籍侨民在中国犯罪的情形,理应按照唐朝法律处理,所以选项B是正确的。
16、单项选择题 下列对罗马婚姻家庭法理解不正确的是?
A、实行一夫一妻的家长制家庭制度
B、古罗马的家或家族包括家父、妻、子女、土地等,但奴隶不包括在家族内
C、家的特点是以家父权为基础
D、在帝国后期,民间婚姻主要以“无夫权婚姻”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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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古罗马婚姻家庭法实行一夫一妻的.家长制家庭制度。所称的家或家族是指在家父权下所支配的一切人和物的总和,包括家父、妻、子女、奴隶和土地等。家的特点是以家父权为基础。共和国后期,家父的权利逐渐受到限制。罗马法的婚姻有两种,即“有夫权婚姻”和“无夫权婚姻”。故B项错误,为应选项。
17、多项 选择题 大陆法系作为当今世界上与英美法系并列的两大法系之一,影响很大。下面关于大陆法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A、它是以罗马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但是发展过程中也同样受到日耳曼法的巨大影响,我们可以称它为“罗马——日耳曼法系”
B、大陆法系具有制定法的传统,制定法为其主要法律渊源。所以即使是在当代,判例在大陆法系国家中也是没有地位的
C、从诉讼程序传统来看,大陆法系倾向于当事人主义
D、从法律结构传统看,大陆法系法律结构基本结构是在公法和私法分类基础上建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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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罗马法的渊源主要包括:1、习惯法。公元前450年以前,罗马国家法律的基本渊源为习惯法。2、议会制定的法律:罗马共和国时期的主要立法机关是民众大会、百人团议和平民会议,它们制定的法律是共和国时期最重要的法律;3、元老院决议。元老院是共和国时期罗马最高国家政权机关,并享有一定的立法职能,议会通过的法律需经它批准才能生效。4、长官(高级行政长官和最高裁判官)的告示。罗马高级行政长官和最高裁判官发布的告示具有法律效力,是罗马法的重要渊源之一。5、皇帝敕令:主要包括敕谕,敕裁,敕示,敕答。6、具有法律解答权的法学家的解答与著述。所以,ABD都正确说明了罗马 法的渊源,C的错误在于,并不是所有的著名法学家的解答和著述都是罗马法的渊源,能够称为法律渊源的必须是具有法律解答权的法学家,前提条件一定不能混淆。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D。
18、多项选择题 与英国法相比,美国法的特点包括()。
A、以制定法为主,不承认判例在司法实践中作用
B、在审判风格上,采用归纳的推理方式,强调程序的重要性
C、带有浓厚的种族歧视色彩
D、法律中封建因素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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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美国法的特点主要有:以判例法为主要表现形式;法律体系庞杂;封建因素较少;浓郁的种族歧视色彩。
19、多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英国法律渊源的说法中哪些是不正确的?
A、普通法与衡平法发生冲突时,普通法优先适用
B、普通法是英国最重要的法律渊源
C、英国议会制定法的地位高于判例法
D、制定法不可以对判例法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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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D
本题解析:英国法的渊源主要包括:1、普通法。普通法是英国法最重要的渊源。“遵循先例”是普通法最基本的原则。普通法最重要、影响最大的特征是“程序先于权利”。2、衡平法。现代意义上的衡平法指的是英美法渊源中独立于普通法的另一种形式的判例法,它通过大法官法院,即衡平法院的审判活动,以法官的“良心”和“正义”为基础发展起来。其程序简例、灵活,法官判案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因此,衡平法被称为“大法官的脚”,可大可小,具有很大的伸缩性。衡平法是一种“补偿性”制度,但是,当它与普通法发生冲突时,衡平法优先。3、制定法。英国制定法在法律渊源中的重要性不如普通法和衡平法两种判例法,但其效力和地位很高,可对判例法进行整理、修改,现代一些重要的法律部门如社会立法是在制定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制定法的种类有:欧洲联盟法、国会立法、委托立法。其中国会立法是英国近现代最重要的制定法,被称作“基本立法”。
20、多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英美法系法律制度的历史沿革的叙述中,哪些是错误的?
A、在英国封建法律体系中,令状是诉权的凭证,没有令状就不能起诉
B、经过1875年的司法改革,英国首次确立了“衡平法优先”的原则
C、殖民地时期的美国以英国法为判案的依据,英国法在北美处于支配地位
D、独立战争之后的美国以英国法为基础,参照德国的法律文献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美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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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英国法起源于央格鲁·撒克逊时代的习惯法,随着法律制度的发展,在英国封建法律体系行成了令状制度,它要求原告只有在申请到特定的以国王名义签发的令状之后,才能像法院主张实体权利的保护。令状是诉权的凭证,没有令状就不能起诉。所以选项A的表述是正确的,不该当选。15世纪,英国正式形成大法官法院,随着大法官的审判实践,逐步形成一套有别于普通法的独立法律体系——衡平法。但是,衡平法与普通法不断发生矛盾,尤其是17世纪初,普通法院法官科克和衡平法院法官埃尔斯密将冲突引向白热化,导致国王詹姆斯一世确立了“衡平法优先”的原则。但是后来经过了1875年的司法改革,统一法院组织,合并了普通法院和衡平法院,实现了普通法与衡平法的融合,即所有英国法院在同一件诉讼中既可以适用普通法的规定,也可以适用衡平法的规定。所以选项B是错误的,属于应选答案。殖民地时期的北美洲,尤其是在18世纪中期以前,各殖民地实行的法律还是比较原始和简陋,有的殖民地甚至以《圣经》作为判案的依据,英国法并没有在北美取得支配的地位。随着英国殖民者对殖民地压迫的加深以及殖民地社会条件的变化,特别是《英国法释义》的出版,英国法才在北美洲得到普及,到18世纪中期才在北美洲取得支配地位。所以选项C是错误的,属于应选答案。独立战争后,美国法逐步形成。以英国法为基础,参照欧洲大陆的法律文献形成了独具一格的美国法。显然,欧洲大陆的法律文献并不仅限于德国法,还有法国等国家的法律文献,所以选项D也是错误的,属于应选答案。
21、多项选择题 关于中国古代的法典结构的沿革变化,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大明律》和《大清律例》中的名例律相当于近代刑法的总则部分,最早来源于《法经》的“杂法”,其作用是“具其加减”。
B、《魏律》把“具律”改为“刑名”,置于篇首,《晋律》在刑名后增加了“法例”律,把“刑名律”和“法例律”分别置于法典的第一篇和第二篇。
C、北齐时在法典的修订过程中,把刑名和法例合为一篇,从此中国后世封建法典中的“名例律”就形成了。
D、《开皇律》、《永徽律》、《宋刑统》、《大明律》为12篇,第一篇都为名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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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D
本题解析:名例律最早来源于《法经》的“具法”;《大明律》是7篇体例。《法经》共有六章,其中“具法”是关于定罪量刑中从重从轻法律原则的规定,起着“具其加减”的作用,相当于近代刑法典中的总则部分。而“杂法”是关于“盗贼”以外的其他犯罪与刑罚的规定,主要规定了“六禁”,所以A选项错误,《法经》、《魏律》、《开皇律》、《永徽律》、《宋刑统》、《大明律》都是重要的法典,要掌握他们的具体内容和前后历史的演变,很多考生没有准确把握中国古代重要法典的演变过程,所以做错。
22、多项选择题 提出按照罗马法《学说汇纂》而阐发的民法“五编制”体例编纂民法典的学派不是:()
A、日耳曼法学派
B、罗马法学派
C、萨维尼法学派
D、潘德克顿法学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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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19世纪中后期,制定统一民法典已是大势所趋。围绕民法典的制定,历史法学派内部又出现了日耳曼法学派(认为日耳曼习惯法是德意志民族精神的体现)和潘德克顿法学派(强调罗马法是德国历史上最重要的法律渊源)的争鸣。后一学派按照罗马法《学说汇纂》阐发的民法“五编制”体例,为德国民法典所最终采用。ABC均为正确选项。
23、单项选择题 1803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马歇尔大法官在“马布里诉麦迪逊”一案的判决中这样写到:马布里有权利得到委任状:拒发委任状侵犯了他的权利,他的国家的法律为此对他提供救济。同时他又判决最高法院无权发出法院强制执行令。“合众国宪法的词语确认和强化了这一应成为所有成文宪法的本质的原则,即与宪法相抵触的法律无效,法院和其他政府部门都受宪法的约束。该命令(指麦迪逊的命令)必须予以撤销。”根据美国遵循先例的原则,该案件确立的美国宪法原则中,哪项说法是不正确的?
A、宪法是最高法律,一切其他法律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B、联邦最高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无权裁定所涉及的法律或法律的某项规定是否违反宪法
C、经联邦最高法院裁定违宪的法律或法律规定,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D、该案确立了美国的司法审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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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作为美国法律史上的里程碑事件,“马布里诉麦迪逊”一案是考生必须要掌握的法制史内容,因为通过这一案件,美国联邦法院拥有了通过司法程序,审查和裁决立法和行政是否违宪的司法制度,真正确立了美国的“权力制衡”原则,使得司法权大大增强。该案确立的司法审查的宪法原则主要包括:宪法是最高法律,一切其他法律不得与宪法相抵触;联邦最高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有权裁定所涉及的法律或法律的某项规定是否违反宪法;经联邦最高法院裁定违宪的法律或法律规定,不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很明显,选项B是错误的。选项D是对以上原则的综合概括,所以也是正确的说法,因此,本题的答案是B。
24、单项选择题 天皇派遣的欧洲考察团回国后,由伊藤博文组织起草了宪法文本,日本于1889年2月11日正式颁布了《大日本帝国宪法》,后来统称“明治宪法”。关于该宪法的基本内容和特点表述不正确的是()
A、它是基于君主主权思想制定的一部“钦定”宪法
B、它对人民的权利作了详细具体的规定,并且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剥夺
C、它深受德国宪法的影响,仅有3条为日本所独创
D、是一部带有明显封建性和军事性的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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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伊藤博文受日本天皇指派,于1882年道欧洲考察,回国后组织起草了宪法文本,并于1889年2月11日正式颁布,名为《大日本帝国宪法》,即明治宪法。这是一部带有明显封建性和军事性的宪法。它的主要特点包括:①基于君主主权思想,是“钦定”宪法;②深受德国宪法的影响(46条抄自普鲁士宪法,仅有3条为日本独创);③带有“大纲目”性质,对一些问题没有作出明显规定;④对公民自由权利的规定范围狭窄,随时可加以限制;⑤君主立宪政体,却赋予天皇至高无上的权威--用议会民主外衣,掩盖天皇专制。所以,选项B是错误的,这样的一部宪法,绝对不会对人民的权利作了详细具体的规定,并且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剥夺,它没有对人民权利的任何保障。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是B。
25、单项选择题 南宋孝宗时期,张员外年事已高,膝下仅有一女,已经出嫁,张员外死后,其妻收养过继了一男孩作继子。对于张员外的财产的继承,下列哪个选项是正确的?
A、张员外已经去世,过继的男孩应当从妻,称为“命继”
B、张员外的女儿已经出嫁,所以她对张员外的财产没有继承权
C、张员外三分之一的财产应当收为官府所有
D、因为继子过继时张员外已经去世,所以继子对张员外的财产没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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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宋代法律在继承关系上有较大的灵活性,除沿袭以往遗产兄弟均分制外,允许在室女,享受部分继承财产权;同时承认遗腹子与亲生子享有同样的继承权。到了南宋,又规定了绝户继承(家无男子承继)的办法:(1)“立继”:夫亡而妻在,立继从妻。(2)“命继”:夫妻俱亡,立继从其尊长亲属。继子与绝户之女均享有继承权,但只有在室女的(未嫁女),在室女享有四分之三的财产继承权,继子享有四分之一的财产继承权;只有出嫁女(已婚女)的,出嫁女享有三分之一的财产继承权,继子享有三分之一,另外的三分之一收为官府所有。结合本题的具体情况,选项A错误,这种情况下应当称为“立继”,而不是“命继”。选项B的错误在于,虽然张员外的女儿已经出嫁,但依据法律,她仍然享有三分之一的财产继承权。选项D的错误在于,作为继子,在南宋同样享有财产继承权,在本题的情况下,他只享有三分之一的财产继承权。选项C是正确的。
26、单项选择题 北魏太武帝时期,张三因与邻居李四常年积怨过深,在一次争吵中将李四杀死,结果被判处死刑。对张三的死刑执行,应当交由下列何人来批准?
A、太武帝
B、御史大夫
C、大理寺卿
D、刑部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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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国的法律经历了很大的发展变化,其中,在北魏时期确立的死刑复奏制度就是变化之一。这一制度是在北魏太武帝时期确立的,指奏请皇帝批准执行死刑判决的制度,它为唐代的死刑三复奏打下了基础。所以,当这一时期出现死刑执行时,要报皇帝批准,所以本题应当选A。B项中的御史大夫是秦汉时期的法律监督者,而不是死刑批准者。C项中的大理寺卿是北齐时正式设立的大理寺的正职长官,主要掌管的是审判职能,所以也不应当入选。D项中的刑部尚书在北魏太武帝时期还未出现,所以也不应当入选。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
27、多项选择题 同战前帝国宪法相比,日本“和平宪法”具有哪些特点?()
A、天皇成为象征性的国家元首
B、实行三权分立与责任内阁制
C、规定放弃战争原则,仅保留自卫权
D、扩大了国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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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同战前帝国宪法相比,“和平宪法”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天皇成为象征性的国家元首;(2)实行三权分立与责任内阁制;(3)规定放弃战争原则,仅保留自卫权;(4)扩大了国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28、多项选择题 1875年宪法是法国历史上实施时间最长的一部宪法,这部宪法最终确立了资产阶级共和制。1875年宪法由三个宪法性文件组成。以下不属于其组成部分的宪法性文件是()。
A、《参议院组织法》
B、《众议院组织法》
C、《政权组织法》
D、《人权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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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D
本题解析:1875年宪法,是法国历史上实施时间最长的一部宪法。它由三个宪法性文件组成,即《参议院组织法》、《政权组织法》和《国家政权机关相互关系法》。所以,正确答案是BD。
29、多项选择题 1789年8月26日,法国国民会议通过了著名的《人权宣言》。《人权宣言》提出的民主法制原则主要有:()。
A、宣布人权是“天赋的”,“神圣不可侵犯的”
B、提出资产阶级法制原则
C、确立“人民主权”与“权力分立”的资产阶级民主原则
D、规定法国实行责任内阁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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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ABC选项均为《人权宣言》中提出的民主法制原则。1875年《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规定法国实行责任内阁制,这部宪法最终确立了资产阶级共和制。所以,D错误。
30、单项选择题 汉高祖刘邦七年下诏:“郎中有罪耐以上,请之。”之后不久,一位公侯因故意伤害他人而获罪,但他可以根据汉高祖的这一诏书规定享受哪些优待?
A、上请
B、恤刑
C、汉律儒家化
D、首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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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德国民法典》是19世纪末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过度时期制定的法典,也是德国资产阶级和容克贵族相妥协的物,因此具有时代的特点:第一,法典贯彻了近代西方民事立法的一般原则,包括公民私有财产所有权不受限制的原则、契约自由的原则、过失责任原则等。同时,反映了资本主义的自由经济向垄断经济发展的时代特征,如对私人所有权进行了适当限制、在契约的意志表示方面,意志自由开始受到制、在民事责任方面实行过失责任与无过失责任原则并举。第二,法典规定了法人制度,承认法人为民事权利主体,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这是资产阶级民法史上第一部规定法人制度的民法典。第三,法典保留了浓厚的封建残余,表现在对容克贵族的土地所有权予以特别保护,在亲属法方面带有明显的中世纪封建家长制的残余。比《德国民法典》制定较早的《法国民法典》是1804年由拿破仑签字颁布的,当时还处在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所以这部民法典的特征之一是:典型的资产阶级早期的民法典(“个人最大限度的自由、法律最小限度的干涉”)。其创立的原则主要包括:其所创立的基本原则有:①民事权利平等;②资本主义私有财产权无限制、不可侵犯;③契约自由,即契约一经有效成立,不得随意变动,当事人须依约定,善意履行;④过失责任,即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以过失为基础。由此可以看出,B项“在法典中,与自由竞争经济条件相适应的,体现“个人最大限度的自由,法律最小限度的干涉”这一公式的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民法原则,得到了明确的表述”是《法国民法典》的特点,不是《德国民法典》的特点。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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