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市教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津教委规范〔2017〕2号)等文件精神,我校2026年面 ">

2026年02月2026天津市复兴中学招聘2人公告

时间:2026-02-05 20: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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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市教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津教委规范〔2017〕2号)等文件精神,我校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天津市复兴中学是天津市教委直属国办重点中学、天津市首批示范性高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校、国家级语言文字示范校、天津市知识产权教育示范校、天津市科技教育“十佳校”、天津市体育人才后备学校、天津市特色鲜明学校、花园式学校、天津市教育科研管理先进单位;荣获天津市教育系统市级先进集体、五一劳动奖等荣誉,并入选滨海新区名校带动工程。

学校位于中心城区,占地4.5万平方米,地处红桥、南开、和平三区交界,交通便捷,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一流。自2003年建校以来,经过几代复兴人持续的教育实践和探索,形成了根植于复兴中学育人实践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模式,育人成效显著。曾荣获天津市第六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连续十多年荣获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估特等奖、突出贡献奖等各级奖项;在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教学质量增值评估中增值率名列前茅;办学成果得到各级领导和社会的广泛赞誉。

二、招聘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我校2026年拟公开招聘从事高中物理教学工作教师1名,从事高中数学教学工作教师1名。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5.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退役军人年龄在43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退役军人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报名年龄计算:例如38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3月8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其中以第二学历或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具有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的学位证书。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生证书人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等相关材料。专业参照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执行。

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和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课程修习与学术研究实质内容,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经招聘单位学科专家和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共同认定,符合招聘单位岗位实际需求视为符合专业资格。

7.应聘教师岗位的人员须持有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的应在资格复审环节出具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普通话等级证书。对属于免试认定范围的有关师范专业毕业生,须由所在高校开具证明,证明其属于免试认定范围。应聘人员需在聘用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届时如不能提供,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8.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应聘人员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届时未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在读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政务)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6.在公务员招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7.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有精神病史人员;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各岗位具体报考条件详见(下图)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可通过以下官网查询: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

https://jy.tj.gov.cn/ZWGK_52172/ZPXX/GKZPFA6214/202601/t20260120_7227645.html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zxbm.tjtalents.com.cn/wsbm_ggfb//beifang/WebPage.aspx?id=cd4172ec686b43adb5a1c259f7521ae4

天津市复兴中学网站

https://fuxing.tj.edu.cn/show.jsp?classid=201908270935555187&informationid=202601200857224442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回避原则遵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二)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坚决杜绝下列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学校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违反招聘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严重违纪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四)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五)应聘人员被查明隐瞒曾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违反行风规定行为或者师德失范行为,或者根据其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结论计算的年龄不符合拟聘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二)在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要调整招聘工作的,调整后信息将通过招聘方案发布网站发布调整信息。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2-87726081

监督电话:022-87726071

电话咨询时间为:

工作日:8:30-11:30

13:30-16:30

注:寒假期间(2026年2月5日-2026年3月1日)无电话咨询服务。

原标题:天津市复兴中学2026年公开招聘丨广纳英才 诚挚加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YzNDE3NDM3Mw==&mid=2247503062&idx=1&sn=da84978047561e201c887f9681ee9b51&scene=6&poc_token=HDFghGmjbZhycFvhZ7wC0Bu9ouc47XWk5QSvay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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