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9-18 15:09:16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等部门《关于印发<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组通字[2008]18号)、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07]24号)精神和2013年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等六部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公告》文件要求,我市2013年公开选聘的师古镇大学生村干部黄博文到岗前自愿解除合同,按照递补有关规定以及我市选聘名额,拟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刘彬莉为什邡市2013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
| 序号 | 拟录用 | 报考人 姓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笔试原始成绩 | 笔试折合成绩 | 面试原始成绩 | 面试折合成绩 | 综合 | 体检 | 备注 | |
| 乡镇 | 成绩 | 情况 | ||||||||||
| 1 | 师古镇 | 黄博文 | 女 | 7.05E+12 | 61 | 36.6 | 75.2 | 30.1 | 66.7 | 合格 | 自愿解除合同 | |
| 2 | 师古镇 | 刘彬莉 | 女 | 7.05E+12 | 56 | 33.6 | 76.4 | 30.6 | 64.2 | 合格 | 递补 |
中共什邡市委组织部
什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零一三年九月十六日